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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接社接待说明及约定事项: 住宿:入住行程内指定酒店两人房或三人房,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需补房差或安排住三人间或加床;(不提供单间) 用餐:7正4早或6正4早或5正4早(8--12人1桌,早餐5点1粥、正餐8菜1汤或10菜1汤 (特殊安排另外在行程中说明) 用车:空调旅游车(政府统一滚动发班保证一人一个座,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如游客要求换车需按政府公布价另行付费,同时承担更换车辆的损失费),如对车辆和司机有投诉,请直接向海南省旅游车调度中心(0898-66520860)进行投诉。 儿童:儿童报价为不含床位及当地景点门票费用,产生景点门票另行付费。只收取半餐和车费(儿童随团只出机票,旅行社不收取旅游费用的,我社不承担随团期间的任何风险;故我社建议客人最好是自行给孩子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门票:A: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电瓶车、缆车及滑道;(不包括另行收费的景点) B: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团队优惠政策; C: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无法正常游览的景点,旅行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以及景点的顺序。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航空意外险和旅游意外伤害险由客人参团时自行购买)。 其它:A:组团社在不成团的情况下,同意委托地接社与同类产品合并出团。 B:另行付费景点的游览时间及价格已经在行程内注明,本着客人自愿参与的原则,费用由客人在海南现付给导游;推荐自费项目:(在合同中注明)白天自费项目不参加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下车自由活动),晚上自费项目不参加者就在酒店休息,自由活动时间应与另付费景点游客的游览时间相同并与导游约定好上车时间和地点。停留时间:“是指到达景点后下车开始,至游览结束后上车为止的时间” C: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请务必把我社行程交给客人,如旅游中客人行程与我社行程不符,我社导游有权统一行程,否则出现的投诉,我社不能承担任何费用。 D:兴隆植物园·天涯海角·槟榔谷等景区内均设有购物场所,请游客注意上述内容属各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 安全:A:在海南旅游期间,为安全起见,我社行程不安排游客下海游泳,只安排海上娱乐项目;如游客私自下海游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属游客个人行为,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B:在海南旅游期间,我社对儿童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事件,我社有义务协助游客寻找或报案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C:团队折扣机票,不可退票、更改。请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小孩带好户口本;如返程由于自身原因使证件遗失造成无法登机,我社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投诉:A:游客投诉,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投诉内容告知地接社、组团社或导游,地接社需核实情况及时解决; B:当地解决不了的投诉,以游客本人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请游客认真、如实填写; C:返程后投诉,投诉内容与在游览地填写的意见书内容不符的,应以游客在游览地填写的意见书内容为准!地接社恕不受理游客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海南旅游质量监督所电话0898——36315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