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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旅游线路

菏泽相约贵州黄果树天星桥 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 青岩古镇 花溪湿地公园纯玩双飞5日

作者:hezelvxing 来源:菏泽旅行社 发布时间:16-12-21
相约贵州:
经典产品:王牌线路、贵州旅游金三角--景点销量冠军。
精选精华:5A级黄果树风景区,5A级荔波风景区,苗寨活化石的代表《西江千户苗寨》。
精心安排:精选精华景点,无变相强制消费,专车专导一站式服务到底,全天候免费接站,正餐十人一桌,
标配餐标25元/人正十菜一汤,正规旅游车一人一正座。
酒店精选:精选贵阳市区繁华商圈酒店,拒绝市郊酒店。
质的享受:精选优质酒店睡到自然醒;每天早上8点出发不用路早赶行程;行程早晚酒店起止,最佳的游览顺序轻松休闲,充足的游览时间精华景点一网打尽。
民族特色:西江苗寨世外桃源般优美的田园风光,浓郁的原生态少数民族风情,不能错过的苗家特色餐--长桌宴;
席间听苗族飞歌,苗家敬酒歌,体验苗家敬酒礼仪,苗家香甜米酒。
 赠送服务:行李寄存服务,酒店退房免查房服务,每日赠送一瓶矿泉水。
行程安排:
   第1天:接站                                            用餐:不含餐                住宿:贵阳                 
    乘机或乘火车前往美丽的林城——贵阳、根据每组客人到达的时间如需接则分别安排小车接,司机,接到客人送到酒店门口告诉客人入住程序,客人自己办理入住,自己交房间押金。导游不跟着接团、晚上会与客人联系通知第二天的接人时间、所以请保持落地后手机随时畅通!如客人到达酒店后要外出活动,请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安全,晚上尽量早点回酒店休息。
    温馨提示:当天为集合时间无行程、无导游和工作人员陪同,自游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当天导游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次日出行时和注意事项、请保持手机畅通。
 
 第2天:贵阳  荔波西江                            用 餐:含早餐中餐晚餐           住 宿:凯里/西江              
。晚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住。

     早餐后约7:30乘车前往前往中国最美丽的地方,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地球上的一颗绿宝石—荔波(车程约3.5小时),抵达【小七孔景区】游玩时间:不少于3小时;景点之间需换乘电瓶车(电瓶车费用 40元/人已含)小七孔景区因一座建造于道光15年间(1836年)的小七孔石桥而得名。景区被称之为“超级盆景”,集山、水、洞、林、湖、瀑布等为一体,在长不到2公里的峡谷内,起迭着68级瀑布,顺贽而下,奔泻而去。拉雅瀑布精巧醉人,水珠飞溅;而长不到600米之水上森林,树根盘在错石上,清澈的水流冲刷着青石,行走于其中,若身临琼瑶仙池;鸳鸯湖(注:不含鸳鸯湖划船费30元/人;属景区内不必须自费项目),乍听名字,就令人神往, 荡小舟于湖上,心旷神怡, 流连忘返;下午乘车(约4H)赶往凯里市或西江景区(换乘电瓶车进入景区,20元/人,已含此费用)
 
 
 

 
温馨提示:客栈在景区内需自行携带行李步行(10-20分钟)前往客栈,客栈依山而建,房间数量较少整体条件较差,一个散拼团有可能分几家客栈住宿,旺季行程参考内酒店无房的情况下,会安排到其它客栈入住但保证空调独卫.
 
第3天:西江 黄果树                                用 餐:含早、中餐、晚餐      住 宿:镇宁或贵阳 
早餐后参观前往中国第一大苗寨—西江千户苗寨。观誉有“苗族露天博物馆”之称的吊脚楼;观看少数民族歌舞表演(表演时间中午11:30分,根据天气等原因有可能取消表演)(表演时间35分钟)参观原始的民族建筑,吊脚楼群、苗寨梯田,深入苗寨,走家串户,了解苗家人的生活以及风俗习惯。西江苗寨有1250多户,5600多人,是全国最大的苗寨,是苗族第五次大迁移的主要集散地,素有“千户苗寨”之称。中餐体验品尝苗家特色--【长桌宴】感受着浓郁而古朴的悠闲农居生活。中餐后前往参观下司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风情的国家AAA级工业景区【苗妹—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游玩时间:不少于1小时;博物馆共有四层楼,大量民间失传数百年的家具、器皿、农具、银饰等浓缩少数民族精华的物件,展现了贵州少数民族饰物积淀了千百年的历史,记载着秦汉古韵,唐宋风骚,明清习俗,特别是苗侗民族饰物彰显着浪漫的古典诗意与浓厚的乡土气息。博物馆集加工生产、少数民族图案研究、刺绣工艺开发、销售一条龙,品
 
 
类多元,工艺独特,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极高的收藏价值和装点厅堂的适用价值,尤其是银饰工艺品穿戴美观大方,祛毒养生,深受青睐。后参观【下司古镇】游览时间: 不少于1小时;下司风景名胜区以清水江为纽带,集自然山水风光、历史文化与民族风情为一体;是世界优秀、亚洲最好的皮划艇激流回旋基地,国内名犬下司犬之乡,是国内最大的水果皇后蓝莓出产地。古镇虽不大,但旧容新貌兼容,古巷新街并存,建筑风格与众不同,形成了下司古镇饶有生趣的历史文化景观。行程结束乘车前往贵阳或者镇宁入住酒店
 
第4天:贵阳  黄果树(约2.5小时)                       用餐:含早、中餐            住宿:贵阳       
    早餐后,乘车前往国家5A级景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后乘坐景区环保车(环保行动.人人有责50元/人、费用已含,不含景区内上下扶梯单程30元/人往返50元/人;扶梯属景区内不必须自费项目根据喜好自费))前往游览《西游记》拍摄地【陡坡塘瀑布】。游览完毕享用中餐,然后游览 “风刀水剑刻就的万顷盆景、根笔藤墨绘就的千古绝画”的【天星桥水上石林景区】,去感悟石景、水景、树景奇妙搭配组合而成的独特石景观。午餐享用黄果树农家风味餐。餐后畅游亚洲最大的瀑布【黄果树瀑布】,观盆景园、览“天下第一奇洞”—水帘洞,领略难以名状的快感!下午17:00乘车约(2.5H)返回贵阳,晚餐后安排入住酒店。位于黄果树至贵阳贵黄公路旁600米,距黄果树大瀑布上游3公里处,赠送:黄果树溶洞群中最为典型的、最奇特、最具有欣赏价值的溶洞【神龙洞】。 黄果树地区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溶洞群,黄果树大瀑布就是该溶洞群中一个塌陷的溶洞形成的世界奇观。神龙洞处于该溶洞群的核心位置。洞内厅厅相连,溶洞纵横交错,各类溶洞景观层出不穷,洞内分上、中、下三层,底层暗河与黄果树大神龙洞风光瀑布相连,洞内十余万根钟乳石琳琅满目,大至十余人方可拥抱,小似绣花针。洞中石幔、石瀑、石笋、石花、石柱等溶洞景观比比皆是。神龙洞曾作为当地土著少数民族抵抗官匪的军事要塞,军事设施至今尚有保存,被当地土著少数民族尊为“神洞”。 (注:如因时间原因无法参观,不作退费
    黄果树攻略:1.在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内一定要穿行“水帘洞”.从多个不同方位全面观赏每个角度瀑布的神奇与壮观 2.一定要在瀑布脚下稍作停留.给自己几个深呼吸.此地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2.8万个负氧离子.可清肺提神
 
第5天:贵阳 青岩古镇 机场/火车站(约1小时) 温馨家            用 餐:含早餐   住 宿:无     
     早餐后,可自愿选择旅行社赠送景点游览, 早餐后乘车前往青岩古镇(车程约1H),抵达青岩古镇后游览贵州保存最完整的明清古镇,建于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的【青岩古镇】备注:青岩古镇只含10元景区大门票,其他小景点门票不包含,门票游客自行到售票处购买,敬请谅解!】 (游览时间不少于1.5h),他以密集的古建筑群、保存完好的古民居和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而享誉海内外, 也是电影((寻枪)) 拍摄地。之后前往【花溪湿地公园】(步行游览)花溪河畔小山数座参差其间,或突兀孤立,或蜿蜒绵亘。这里山环水绕,水清山绿,堰塘层迭,天然的河流湿地、河漫滩,也有人工的水稻田、池塘、沟渠等形成方圆十多公里的名胜风景区域;天然公园内一路环境幽静,山风吹来,林涛起伏,响声不绝。花溪风景区山水清秀,民俗风情古雅淳朴,没半点粉饰,无丝毫矫作;它辽元广博,意境深幽,使人心醉。圆满结束此次旅行送团。愉快的贵州之旅就到此结束。
   温馨提示:当天所有行程为赠送请根据自身返程交通时间选择是否参加赠送行程,选择赠送行程的返程航班时间需订在16:00以后,以防各类不可抗因素影响返程时间产生损失,下午统一送团。
 
 
二、接待标准:
【包含项目】:
1、交通:正规空调旅游车(车型不定,保证一人一座)
2、住宿:贵阳2晚住宿、镇宁或黄果树1晚住宿、西江/凯里1晚特色客栈(均为双人标间或单间)
3、门票:景区大门票。
购票说明:景区需要凭身份证实名登记方可购票,请配合导游出票身份证,行程门票已按旅行社折扣价的半价核算,半价门票是按景区挂牌价半价购买,若产生半价门票无退费,产生免票全程合计退费50元,行程注明赠送景点并非完全免费,属于关连票赠送,因此注明为赠送景点无退费。
4、餐饮:含4早5正(正餐餐标25元/人,10人一桌,保证8菜1汤) 
5、导游:优秀持证导游服务(接站为旅行社工作人员不是导游)
6、保险:包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不含项目】: 景区内另行付费景点或娱乐项目,请根据喜好自愿选择
【儿童包含】:车位/正餐半餐/导服
【儿童不含】:酒店早餐,占床位、不含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游船费等,如产生自理。
 
【赠送景点】:青岩古镇、花溪湿地公园、神龙洞
【自费项目】:黄果树大扶梯单程30元/人,往返50元/人,小七孔鸳鸯湖划船费30元/人,多彩贵州风
表演198元/人
【赠送项目】: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酒店备选】:
住宿:
贵阳四钻酒店(指按当地四星标准修建未挂牌):
华侨酒店、丹马克、千禧酒店、福悦精品、印象酒店、蜀黔印象、卡莎米亚、行程、费德尔、民俗风情酒店、林城名都酒店、威斯顿酒店、逸品酒店、景轩阁酒店、蓝天美景酒店、昶易乐、曼克、银隆文华、林城名都、福乐港、小苹果酒店或同级
西江特色客栈:名都、西苑、欣怡、醉忆江南、时光里、天外天,印象西江,途窝,、悦堂、印象西江,金瑞豪、同福楼、苗家飞歌、苗丽、兰梦香、佳景客栈等
凯里备选酒店:天籁之都、贵都名门、金瑞豪、斯拉威、世纪城等同级
以上参考酒店无房我社有权安排同等级的其它酒店;如客人必须要求住参考的酒店或住指定地方的请报名时提出来,我社看是否能满足。如不能满足须听从旅行社安排。
 
【参团须知】:请游客务必须详细阅读,一旦签订合同即默认游客已确认以下所有项目
1、本行程从签约之日起即起法律效力,出行前如需退团按旅游合同法执行法律效力,出行期间脱团或退团游客需按旅游合同法承担违约损失,因自身原因中途放弃景点,用餐,住宿均无退费,不另行补充未游览景点。
2、本行程从签约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出行前旅行社通知不成团将按旅游合同法执行法律效力进行赔尝,或双方另行商议以其它方式出行。
3、本行程为目的地散拼成团,参团期间请友好相处相互尊重文明出行,根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
4、 出行其间请带好有效的特殊证件(军官证,老年证等),儿童带好户口本;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5、本行程提供免费接站服务,当天目的地集合人数较多,会因各大类因素造成接站车辆晚点,出现有等候10-30分钟的情况,请见谅。
6、本行程散团为行程结束后统一送团,不提供一对一单独送团,返程时间太早请自行安排或另补费用旅行社安排单独送站,返程时间较晚请自行安排空余时间。
7、本行程入住酒店,由旅行社指定,如需升级住宿标准请在报名时提出,由于酒店资源紧张入住期间只要硬件设施能正常使用,已入住后不再提供升级和换房服务。
8、本行程只提供标准双人间或单间,单间与标间同价,无三人间,酒店含双人早餐,行程中各地客人到达和返程时间不同,入住时需要自行交房卡压金,离店时凭房卡和压金条退压金,请注意房内另行付费耗品和设施的爱护,如有使用或损坏将扣费或赔尝,请按酒店规定的退房时间准时退房以免产生超时费用。
9、本行程车位无特殊安排先到先得,请给带小孩,晕车,老人等人群主动让位,后续行程请按第一天入座位置入座,请不要故意抢座,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以防不确定的危险。
10、本行程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旅行社和景区协议最低折口价核算,产生优惠只能按行程所示退费标准退费,所有门票优惠证件在旅游地经景区审核认可亨有优惠;请不要使用假证件一经景区发现将作报警处理,行程内赠送景点并非都为免费景点,产生优惠无退费并配合导游出示相关优惠证件。
11、本行程用餐方式为8-10人/桌,按行程所列正餐数和用餐标准操作,菜品数量根据用餐实际人数进行调整,如当团人数不足5人,我社将退其餐标自理正餐,出团中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12、出行期间请您务必注意人身和个人财产安全,并跟紧团队,切勿擅自离队,严格遵守集合时间,保管景点相关票据,景点排队等候其间请文明礼貌不插队,不拥挤,若在景区发生安全事故请第一时间联系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处理并保留证据。
13、本行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和不降低服务标准,对行程先后顺序作出相应的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退其差价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未观赏或游览不再补充并无费退,行程景点备注游玩时间和行车景间为大概参考时间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堵车误机、飞机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台风引起的封港换船增加船
           费或滞留费用等)增加的费用客人承担。
14、如有购物需求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如需旅行社安排或要求导游带领前往满足购特需求需双方另行签订旅游购物补充协议。
15、在本地参团期间如对服务有合理的意见请及时提出;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及时提出就地解决妥善,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请你务必认真填写。
三、特别声明:
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任何服务,人身和财产损失旅游者承担。
行程中旅游者自身原因未享受的项目费用不退。
本行程具体游览顺序我社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以调换游览顺序。
凡不可抗力和第三方原因等非因我社原因造成的游览及费用变化,我社不承当相关责任。
旅游意外险由游客自理、并自身注意所处环境治安状况和游览安全等人身财产安全。
地接质量主要参照《意见单》内容为准,行程中曾投诉过的已解决的问题不能作为后续再投诉内容。若产生争议,以《新旅游法》及《合同法》或相关旅游法规规定处理。若认为有质量问题,请第一时间致电旅行社。
游 客 须 知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不能乘坐火车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法登机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遵守【旅游法】;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贵州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
四、健康说明:
1、请带好必备的驱蚊药品、晕车药品、防晒用品、雨具。游客在充分了解贵州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因个人隐瞒即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镇远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3、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及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4、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5、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五、未成年人保护(旅游者预订)提示: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八、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                                                                                                                      
 
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九、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十、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
十一、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二、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出门在外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
5、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6、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7、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8、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三、第三方责任告知:
1、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2、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
十四、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堵车、封路、塌方等),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在报名时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并指明为什么购物店,参观时间,并由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地接社可根据组团社的委托带客人进入约定的购物店。如在报名时没有约定购物店,地接社不得安排购物店。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附表”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八、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一、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组团社(签章):  
身份证号:                        组团社营业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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